2007年12月4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欠债十年未偿还 一朝还债翻一番
沈宝庆

  2万多元的债务,想不到10年后还是要偿还,但还款时却已翻了一番。
  1996年11月,阮某向朱某借款2万元。阮某因经商不太顺利,欠下一些债务后就不见了踪影。无奈之下,朱某向嘉兴市秀洲区法院提起诉讼。1998年8月,法院判令阮某归还朱某借款本息22000多元。当时,因阮某下落不明,又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,法院依法中止了执行。
  今年10月10日,朱某获悉阮某已回家,而且在做生意,就上门要债,但阮某根本不认账。朱某遂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。法院立案执行后,经过调查,发现阮某在嘉兴一家商业银行有存款5万多元,当即裁定划拨了该存款。阮某得知存款被划拨,当天下午就赶到法院讨要“说法”。法官对阮某进行了教育疏导,阮某最终表示愿意与对方协商解决。11月26日,阮某与朱某达成和解协议,归还朱某借款及利息45000元。